1、负责制定工会工作的发展规划、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2、负责制定工会工作的政策、文件并执行。
3、行使教代会、职代会日常工作机构职能,指导二级学院分工会工作,做好工
会干部队伍建设(换届、培训等)。
4、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法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及时向学校党政领
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。
5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开展教职工福利和互助互济工作。
6、组织教职工进行自我教育、自我学习、自我更新的具体活动。
7、组织开展全校性教职工公益活动、文体活动。
8、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做好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工作。抓好先进
工作者的推荐工作,做好先进事迹、典型经验推广工作。
9、协助开展工会干部队伍建设(换届、培训等)。
10、完成学校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