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制定工会工作的发展规划、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2、负责制定工会工作的政策、文件并执行。

3、行使教代会、职代会日常工作机构职能,指导二级学院分工会工作,做好工

   会干部队伍建设(换届、培训等)。

4、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法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及时向学校党政领

   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。

5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开展教职工福利和互助互济工作。

6、组织教职工进行自我教育、自我学习、自我更新的具体活动。

7、组织开展全校性教职工公益活动、文体活动。

8、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做好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工作。抓好先进

   工作者的推荐工作,做好先进事迹、典型经验推广工作。

9、协助开展工会干部队伍建设(换届、培训等)。

10、完成学校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。